这两天一直在看昆汀的电影,昨晚是《无耻混蛋》,今天是《落水狗》,晚上打算再看一遍《低俗小说》,明天应该是《杀死比尔》。
《无耻混蛋》解构了历史,也解构了叙事,看的很爽就是了,它并不是今天的主题,今天的主题是《落水狗》,准确的是《落水狗》的前几分钟。
《落水狗》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卧底警察为了抓到一个臭名远扬的boss混到一群职业窃贼之中去抢钻石。可想而知,任务没能完成,窃贼也被早已埋伏好的警察打死了两个,剩余的窃贼躲在一个事先预定好的地点开始讨论谁是卧底
五个黑帮男人,以颜色称呼,一个仓库,一次抢劫,不停的对话,没有说话就会听见枪声,这种通过对话来推进剧情也成了昆汀电影的一大特点,最后卧底和抢劫者都死了,这部电影非常真实,在他们的每次对峙中有一个举枪必中枪的规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粉红先生和金色先生出现,橙色先生的暴露,他们逃跑时抢了一个女人的车,那个女人有枪,他扮演自己的角色十分到位,她有枪,她必须死,他没有犹豫的狠心开枪杀了她。那一瞬间,细节就刻画出来了。故事中的人物性格都发挥了出来,或者狂躁,或者细心
说实话,我觉得暴力就是暴力,与美无关。
美是令人赏心悦目,令人身心愉快。暴力,随之而来的是恶心、恐怖。这两者无需多言,不是一个范畴的。
不知“暴力美学”这个词来自何方,又是何人始作俑。现在,凡有提及昆丁塔伦蒂诺处,都会出现这四字评论。
虽然对这个概念有疑问,也忍受不了一些过分血腥残暴的镜头,但我还是认为《落水狗》是一部很有意思,很巧妙,“说”的很好的电影。
故事很简单。一个老大纠集一帮人抢钻石,中了警察埋伏,死的死,伤的伤,逃回集合点。围绕内奸,剩下的人纠缠不清,最后因为一个被抓来的警察,所有的人都死了。唯一幸存的专业的贼Mr.Pink拎上钻石溜之大吉。
除了老大和老大的儿子,几个盗贼互不认识,为保万全,老大以金、棕、蓝、粉、白、橙,以颜色为各人的代号。在这里,昆丁好像在给大家上英文课,又让人产生这只是个游戏的感觉。
絮絮叨叨的对话。这是昆丁的一大特点。几乎没有间歇地,人物喋喋不休。一开始一堆人那一堆杂乱甚至有些不知所云的闲聊,这群贼就像一群普通人在普通的一天喝了个下午茶。
影片中
电影通过大段不着边际的谈话来到一群以代号著称的人之间,他们分别是最胆大的粉先生,断案能力最强的白先生,最仁慈的金先生,最忠诚的橙先生,最长寿的蓝先生,最会开车的棕先生。他们是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召集的六名强盗,计划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 ,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但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
在这部落水狗里,与其说昆丁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倒不如说他是一个编故事的天才。
死亡的降临短暂利落,令人吃惊的同时逼迫你适应他的世界——“没什么好讲的,就是这样”。昆丁的电影里没有卖关子。最让人感受到简单粗暴的最后一幕有着不容质疑的简洁,看完感觉就是爽:警察被大反派枪指着,内心柔软的蠢萌反派2号反枪威胁、保护警察,同时又被放在了大反派儿子的枪口下。结果怎么着?你紧张吗?估计让别人把这一幕拍一万遍枪都不会响,要响也是反派全死。让别人拍一万遍,这个警察也不会死。
你猜昆丁怎么着?磨蹭了没一分钟大家就都开了枪,并且都诚实地命中了。唯一一个没死的就是够专业的粉先生。举枪就要拉响,拉响就要命中,命中就有人躺枪。只有死亡才是举枪的正当后果,举起枪不死人(或者就是不死警察)的电影就是耍流氓。现在有好多电影,就算主人公空手打一万个外星人从五千尺高空掉入悬崖或者被全国人民追杀,最后还是活了下来拯救了地球并且顺便睡了女主。
所以我说昆丁是一个写故事的高手,二十年前写的故事现在还是让你又醉又爽又猜不到。
《落水狗》短評就短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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