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片子结构都很类似,“X”形的分叉-交合-分叉,两边都是无限的开放体,而不是精心设计一个完整封闭的叙事。
他的影片表现的似乎是一个“正在进行的故事”,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生命体,故事中的人物过去和未来都不被告知,没有记忆的闪回,只有正在发生的情节,就象在这个电影之外这个故事依然会生长,故事中发的每个人都不是为了成就这个故事而存在,电影之外他们依然有各自独立的故事。
这种结构最明显的表现在《不法之徒》中。
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如何被抓,被监禁和逃亡。
关于这个题材,我们看了太多了——精彩的情节设计,各种拍摄手法应用,吸引眼球的演员。当我点开这部电影的时没有太多期待,只想看它能拍出什么花样?
但是,当片头曲响起,缓慢的长镜头,一辆美国八十年代的老牌汽车缓缓驶进画面。我知道我会看完它,爱死这调调了。
整部电影平常得就像架一部摄像机在马路边一样,你完全无法想象这是一部精心编排的电影。因为它太自然了,连演员都是丢在人群里没人会注意的人。
感觉不到戏剧化的情节,也没有牛逼镜头,甚至于除了片头片尾
一个皮条客,一个过气 DJ,一个来自意大利的碎嘴子,鬼使神差住进了新奥尔良的同一所监狱,皮条客杰克和 DJ 扎克是被做局陷害,意大利人鲍勃原本是来新奥尔良观光的,因手贱误伤人命而被投进监狱,他们关在同一个号子里,前途未卜,话说鲍勃还是个美国文学爱好者,读过弗罗斯特与惠特曼的诗,或许《草叶集》粗犷的文风感染了他,他对两位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狱友表现出些许崇敬与热情,向他们学习英文,讨论美国诗歌,三个人还一起拍着手唱鲍勃发明的冰激淋民谣,就这样,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条可以逃出这所监狱的暗道,他们便越狱了。作为一个热爱自由的人,我看过大约50部越狱题材的电影,以及两倍数量的公路电影,越狱电影说的是如何冲出牢笼,公路电影说的是如何挣脱枷锁,然而如此轻易获得的自由让八年后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的安迪.杜佛兰情何以堪,贾木许并没有便宜这三个人,接下来逃亡的路程充满艰辛,他们要穿越新奥尔良监狱周围大片的丛林沼泽,还要忍受寒冷,饥饿与迷路的困扰,他们不知身在何处,不断在丛林中绕圈子,在这种不合时宜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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