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19分的电影,很怕看,担心不好看坚持不下来或者看完以后大呼浪费时间,片子有些流水账,从东到西又从西到东,最后杀向南方墨西哥。一路上男男女女抽大麻、偷东西、违章驾驶、滥交,这些坏孩子做的事情出现在电影中却有另一番味道,因为他们是文学青年,他们拿着一本《追忆似水年华》而上路。如果一个少年犯是文青是不是可以减刑?这个我觉得需要请教高晓松和石康,他俩应该有发言权。
没看过原著,总觉得最后的结尾有些突兀,迪安怎么可能就抛下赛尔一个人离开墨西哥呢?还把钞票都顺走了。太不可思议了,因为迪安抛弃妻子和赛尔去闯荡,这样的人基本上不会出卖兄弟的,否则这个人就基本丧失人性了,他的人生中已经没有什么值得肯定的东西了。这个动机之前没有暗示,觉得难以理解。而结局也是他和赛尔的再相逢,很悲剧,这个结局让人不爽,但对作者没什么可批判的,实际的青春也许比这要残酷更多。
美国人,似乎婚前再怎么放浪形骸,婚后就老实了,因为什么都见过都玩儿过了,就好像高晓松老师一样,年轻时候耍够了
拍的很好,特别是开头和结尾的那首歌,悠扬而懒散。电影对小说情节的处理较为合理,演活了小说,我感觉到了Dean的疯狂,最后也只剩他一人:Carlo离开了他所谓的幻境,叛逆的bitch——Marylou有了真正的家庭,追随者Sal也开始自己的生活。所有人都曾痴迷于他的疯狂。几处小的缺陷:Sal和特雷的爱情只有几个镜头,一笔带过,其实Sal在爱情上并不得意,而且他看重精神交流,这段是小说中唯一一段对Sal的爱情特写,也体现了他与Dean的不同,他的爱情观;墨西哥的部分较为简短
《在路上》这部电影个人觉得一定要在看过书之后再做欣赏,Sal和Dean一起走过的路,说过的话、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远远不止电影里展现出的那些。但两个多小时的电影能够在大体上向观者展示出旅行路线上每个人该有出的样子,已经算是良心和不易了。书和电影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文字很难让人在脑海中形成一个人逼真的喜怒哀乐,而电影里一个鲜活的人物终于站在了你的面前,你又会觉得,总有哪里感觉缺了点儿什么。所以看到开头第一幕的时候,Dean的形象难免会让我觉得不够。哪里不够,说不出来
听说这部影片已经很长时间了,那时候“暮光女”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还没有在“暮光之城”中彻底谢幕,还是跟帕丁森好着的时候,当然也还没有因为演“白雪公主”跟导演勾搭上,将手中的童话般的爱情彻底摧毁的时候。
本片该算是讲述男主赛尔一路旅行的游记,感觉上说旅行其实还有些不是太贴切,用流浪更合适一些,在他几年里的一路往返于纽约、丹佛、旧金山等诸多城市,横跨整个美国东西海岸之间数千、上万公里的旅程中,身边的同伴换了又换,前方的目的地也是换了再换,期间有过放纵、愉快的时段,但大部分的旅程是伴随着饥寒交迫,经济拮据等诸多困境的苦旅,在这一路上陪伴着男主的是酒精、香烟、大麻、漂亮姑娘和性以及永不停歇的记录,记录着身边的一位又一位同伴;记录着在每个城市之间或走、或搭车、或自驾的路;记录着作为自己曾经的落脚点的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点滴;记录着每个城市给他带来的酸甜苦辣;记录着自己含蓄、内敛的感情;记录着一路上的风光;记录着与“好兄弟”迪安莫里亚提之间的一个个故事;将这几年中在一路上的一切都写了下来。
重译《在路上》(On The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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