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ck them all,live your life.John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简直泪目。
到处都是bug的司法体系到底谁才能拯救,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我知道的是当John在做结案陈词的时候他批判警察,批判检察官,当陪审团面对法官却坚持六比六的时候,当最后检察官对警探说我们去抓真正的罪犯的时候,当被送来送去的猫出现在房间的时候,我们都应该高兴,毕竟这些都是希望。
表白naz小哥,剃了头之后简直帅炸!不管和监狱大哥大(原谅我忘记他叫什么了)之间的情谊夹杂了什么,但最后离开的数次回头都让我相信有些东西还是真诚的。
但是作为一名大陆法系的法学狗还是不能好好的看这部剧啊!讯问犯罪嫌疑人为毛是一个人,嫌疑人前后事实都没交代清楚为毛就直接移送到检察院了,为毛还没有审判犯罪嫌疑人就被送到监狱了???看的我一脸懵逼
Naz是一个双重人格的精神分裂者。杀人犯就是他!
大家说的衣服上没血的bug恰恰不是bug。
他had sex with Andrea后,杀了人,洗了澡,穿好衣服,回到一楼桌旁,然后,忘了…
但是他也不是忘得特别彻底,就像人做过的梦一样,自称panic and scared的他,居然将杀人的凶器放在自己的外套里。
如果不是脑子有病,别说他是个collage boy,就算文盲也要智商多低,才能干出这事?
在法庭上,经验老道的Mrs. Weisse套来套去,他自己都困惑了,“I don't know”,he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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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的嫌疑人the undertaker,the black,the stepfather,the ex-boyfriend都不是,回头慢慢解释。
The undertaker最有可能捅22刀,但是如果他跟踪到受害人家,不可能摄像头拍不到。如果他爬树上的二楼,除非他是神,否则他第一次到受害人家如何知道?并且还要到一楼拿凶器?
The black没动机,就算劫个色被发现也不至于捅22刀;
The stepfather,靠继承老女人财产为生的有这胆?
the ex-boyfriend也一样,没这胆,也不会捅22刀,而且女孩死了,自己嫌疑最大,没这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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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夜之奔】最终敌不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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