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部剧的本意是为了欣赏英美法系的律师是如何表现的,可是看到后面才发现被翻译误导了。
Justice在英语中指正义,也指法官,审判员。我搜索了很久,Justice并没有陪审团的意思。陪审团,如片中所说的“we,the jury”,是jury.我总觉得,片子翻译成金牌律师有点不对劲。sigh
本片给我最大印象并不是有着极好口才的几位大律师,而是陪审团。确切的说,是律师们和公诉人对于陪审团的揣摩。在英美法系,法官并不起审判作用,而是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考察,更多的起一个调解,或者说,更多的维护程序正义。
刚开始看剧时,我以为会看到大律师们如何凭自己的口才扭转乾坤,事实却是律师们无比小心的揣摩着陪审团的心思,更多考虑如何打动陪审团,这关系到他们的庭审战略。
陪审团的作用并不是找出真相,他们的职责其实很简单,就是判断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没有为这一桩罪行。而律师,正如剧中所说,在辩护律师这里永远找不到真相,真相只有上帝知道
第一集
1。亮点在高科技地运用电脑扫描大量文件,搜寻细节和关键词,这替代人工浏览,而且更稳定,不存在读累了看漏的情况。
2。打官司讲求的更是心理技巧,深思熟虑,步步为营。陪审团制度使得人性发挥作用,但这也存在利弊,媒体会主导判断方向,而在庭审时律师的气场及所呈现的证供也会压迫人。
这就更要求被告形象塑造,面部表情拉,各个细节务必做到精益求精。确定有利自己的因素,证明自己的清白。情杀证明自己的深爱,钱杀证明无法得到财产,意外则谋得专家的科学证明,这个证明要有权威性,同时又要浅显易懂,生动的更让人接受。
同时律师的形象也有要求,霸气太盛容易让人感到冲,所以多挑选表面慈善温和的,而女性以婚戒表明自己已婚,更给人稳重之感。
3。使用模拟陪审团来测试自己说词的可信度,很有参考价值,也可以随时注意到自己忽略的细节。正所谓透过别人的眼睛看自己精心准备的作品价值。
第二集
1。这集展示了律师对客户不能百分之百相信他们真的无罪,最怕的即是欺骗,这样再好的律师也帮不了你。而编造的故事往往可信度会降低
感觉剧情在最后一集才真正开始精彩,前11集感觉内涵不够,庭审基本上辩护方都处于上方,很多时候都是看辩护律师怎么炫技,没有辩方与检方不相伯仲的紧张感,而且很多细节不够严谨啊,最后有种辩方莫名其妙就赢了的感觉...
本片让我感到特别之处在于除了证据,律师很多时候将关注点放在了如何影响陪审团上面,如如何通过着装给陪审团留下好印象,如何利用媒体影响陪审团心理......毕竟,在欧美法中,陪审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也有让人有舍本逐末,忽视了证据之感。
justice这个剧名初看起来蛮讽刺的,律师才不管什么正义呢,如果是也是客户的“正义”,反映在剧中,就是有时候真正的凶手在律师的辩护下最后会被无罪释放,这是不是违背了人们普遍理解的正义呢?就像片头Ron说的那样“如果你有好的律师,就等于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司法系统”。其实司法体系能保证的只有程序正义,至于实质上的正义,任何制度都是无法实现的。程序正义能够让推导出的真相最大限度的接近事实,能够保证审判结果最大限度的接近实质正义
《金牌律师》大卫·麦克纳利创作,又看一遍E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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