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讀到攝影師的出現,我才意識到曾看過根據原著改編的電影,重看電影,不再像書有韻味,電影弱化了很多東西。奇怪的是,我反倒覺得文字比電影更有畫面感,好像電影不斷堆疊瑣碎,書更有帶入感。
書中強調穿越荒漠並沒有多難,但電影也太簡單化了這段旅程,一千五百磅的行李每天都要花數個小時裝、卸,電影非但沒湊夠一千五百磅的數,連每日要重複的裝卸也沒給個描述性鏡頭,彷彿很簡單。
攝影師和羅賓的關係,書中濃墨重彩的描寫,從反感到要麼決裂要麼親近,到了非如此不可的兩難境地
改编自罗宾戴维斯的自传体小说《轨迹》,某种意义上的公路片。女主为了抹平儿时开始的内心疮疤,一个人走入沙漠,在蛮荒小城里工作赚取上路的骆驼,这是一场真正的旅行。罗宾只是这个沙漠故事里的一根针串起所有的人与事。男人占领主导,白人对土著的鄙夷,来自驾旅行的人骂女主神经病还有那些拍照的记者。女主为了让伤口愈合而来,已经磨难终于能够走进沙漠但是,随行黑狗的离世像一把刀一点点割开了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所幸的是那位摄影师为干涸的心带来了一丝滋润
怀着很高的期待看这部电影:《tracks》,豆瓣评分7.2,中等评价,网上评价均不低,一个女子,从澳洲艾丽斯斯普林顿出发,和一条心爱的狗、三条驯服的骆驼一同横穿澳洲沙漠来到了太平洋西海岸。
途中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在我的脑海中应该是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可是电影中展示出的却有些索然无味:一个闪念,一场看不清楚的恋情,一段跨越了沙漠的行程,除此,我没有看到更多的内容。
1. 结合自己经历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的路线、地点,当然也就不乏在路上的人,可是这些人又有多少是值得我们尊重并能从中汲取营养的呢?
我和同学也曾一时冲动骑行过最美的风景大道川藏南,见到了壮丽风景,也遇见了我的初恋。但,平心而言,由于我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文化,风情,历史,地理等角度没有纳入我的观察,只是为了骑行而骑行,现在回想,不免太狭隘了,对不起这一路的辛苦。
到达拉萨之后,也看到了很多骑行者和搭车客,各种各样的人,可是现在看看他们并没有太多让我学习的地方,倒是我身边的同事以及当时的骑行者猫哥,小林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
沙漠驼影:个人感想,并非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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